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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 10:29:00
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是我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创新创业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院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65号)与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精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院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65号)与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

2.以创新创业教学大赛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教学改革力度,整合教学改革成果,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3.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赛促建,加大创新创业师资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创新创业的师资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管理

大赛由东北大学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和创新创业学院联合发起,创新创业学院牵头负责协调本次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师资培训、评比办法的制定、评比活动的组织和奖励政策的落实等。

三、参赛范围

符合我校深化高等学校课程改革方案要求,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的,在教学中充分体现了创新创业思想和方法的专业课程,或者创新创业类课程,均可参与本次大赛。特别鼓励将创新创业思想和方法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教师参赛。

四、大赛程序

1. 宣传动员与组织报名阶段(2017415-515)

各单位在本人自荐的基础上,按照附件3(《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名额分配表》)择优推荐参赛教师,于515日前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特别鼓励各单位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先在单位范围内开展创新创业教学竞赛,依据比赛结果择优推荐人选。

2. 师资培训阶段(2017516-1010)

遵循以赛促建的原则,对于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参赛教师,创新创业学院将分阶段综合采取“集中授课学习+企业参观学习+团队研讨学习+教师自我学习”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使参赛教师掌握“将创新创业思想和方法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基本技能,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具体培训通知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东大创新网、东大V沃微信公众号等校园媒体发布,欢迎全校广大教师(不仅限于报名参赛的教师)积极参与培训。

3. 正式比赛阶段(20171011-1015)

按照大赛规则,组织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正式比赛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 比赛结果公示阶段(20171016-1020)

比赛结果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全校公示5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产生比赛最终结果。

5. 宣传表彰阶段(20171021-1230)

通过校报、校电视台、东大创新网、东大V沃微信公众号等校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创新创业教育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并在2017年度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颁奖典礼隆重表奖。

五、大赛办法

1. 参赛人员

东北大学在职教师,经各单位选拔后,推荐参加学校比赛。(如果参赛教师认为必要,可以选择最多8名学生作为现场听众)

2. 参赛内容与基本要求

1) 参赛课程内容应以创新创业为主,可以是创新创业课程的范畴,也可以是在教学中充分体现了创新创业思想或方法的专业课程,特别鼓励将创新创业思想和方法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教师参赛。课程目标明确,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创意,符合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

2) 大赛形式为课堂教学,规定时长为15分钟,对于超时的参赛者,总成绩扣2分。

3) 竞赛总成绩为课程大纲(课程大纲在正式比赛前一周提交即可)和课堂教学评比两项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课程大纲占20分,课堂教学占80分。

4) 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与学生代表(请各学院推荐2名学生代表,组委会将从推荐的学生代表中随机抽选出最终的学生评委)组成评委会,专家评委打分平均分和学生代表打分平均分设置相应权重,分别为80%20%。评委将按照《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量化评分表》(附件2)的内容进行打分。

3. 评选与奖励

按照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奖励办法如下:

1) 颁发个人奖励证书;

2) 获得一等奖与二等奖的教师优先推荐参评东北大学教学成果奖;

3) 获得一等奖与二等奖的教师优先推荐参评辽宁省和东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4) 资助获奖教师参加创新创业类学术会议或培训:其中资助获得一等奖的教师6000元(含会议费、差旅费、住宿费、补助等各项费用,实报实销,以下同),资助获得二等奖的教师4000元,资助获得三等奖的教师3000元。

六、其他事宜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织动员教师报名参赛,以此次大赛为契机,切实推动各专业创新创业的课程建设,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2. 《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面向全校开设的创新创业类人文素质选修课(FLASH动画设计及制作、工程技术创新方法1、数学建模与实验1、竞赛机器人设计与制作、大学生智能车设计基础、综合电子技术实验、大学生程序设计编程基础、批判性思维、创业设计与实践、机器人创新设计基础、创造性思维与技能)主讲教师以该课程内容参赛不占用所在学院名额。

3. 要求面向全校开设的创新创业类人文素质选修课主讲教师在未来三年内(自2016年开始算起)至少有一次参加课程教学竞赛的经历。

4. 请各单位将《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报名表》(附件1)和《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学生代表推荐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于51017:00点前送至南湖校区科学馆207A,电子版发至信箱:chuangye20162016@163.com

5.与大赛有关的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6. 联系人:郑贺予

话:83690169

chuangye20162016@163.com

 

附件:

1.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报名表.docx

2.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量化评分表.docx

3.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名额分配表.docx

4.东北大学第二届创新创业教学大赛学生代表推荐表.docx

 

 

 

东北大学教务处 东北大学人事处

东北大学工会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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